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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号牌申请和三年过渡期管理。该政策将于2018年11月1日实施,即2021年10月31日后到期。过渡期结束后,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准上路行驶,罚款1000元,扣留车辆。
2022年10月31日,北京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已经到来。目前,北京也在加快更换超标电动车。11月以来,超标车辆上路,被依法拘留处罚;并按照北京《淘汰超标电动自行车回收处置工作方案》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作用,以“以旧换新”为主渠道,以“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速、有序退出或更换为合规车辆。
此外,2023年,北京还对电动自行车提出了以下规定:
1.驾驶人年满16周岁;
2、制动、喇叭、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设备性能正常;
3.上路行驶的车辆需要悬挂号牌和临时号牌,并保持临时号牌清晰完整,不得遮挡和损坏;
4.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不得伪造、变造,也不得使用其他车辆的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
5、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6.成人可以在驾驶座后面的固定座位上携带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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