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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辅导班下课活动时,不慎摔倒并磕断了牙齿,家属因牙齿修补费用的赔偿问题与学校发生了纠纷。近日,禹州市司法局文殊司法所成功调解了这起校园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刚满9岁的小淼在禹州市文殊镇贺庙小学上学,5月6日13时15分许,正在教室里上辅导班的小淼趁着第一节下课时间,从自己的座位上跑向后边窗台上拿毛巾时,由于速度过快不慎与同学小青相碰摔倒,致使小淼前门牙摔断一颗。经禹州市区医院口腔科救治,小淼父亲袁某花去治疗费1200元,小淼病情稳定。可是,经医生诊断,小淼断掉的牙齿不能再生,且需等到其18岁后方可实施接牙手术,后期还需要一笔不少的治疗费用。
事后,袁某找到校方要求出面协商赔偿事宜,校方将小青父母和袁某召集到一块进行沟通,小青父母拿出3000元后不再照面。另外,该校给每名学生在某保险公司投保有一份人身意外险,因此,校方告知袁某,小淼受伤可以要求某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当袁某找到保险公司时,却被告知须通过法院诉讼后才能办理理赔业务。小淼在学校受伤多日,赔偿问题始终没有结果。6月21日上午,小淼父亲袁某无奈只好来到文殊镇政府反映此事,司法所闻讯积极介入处理此事。
文殊司法所所长顾永超带领工作人员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了解事情的经过后,6月25日上午,顾永超将袁某和校方负责人召集到司法所进行调解,文殊镇信访办和村委会也参加了调解工作。最初,袁某要求校方赔偿各项损失40000元,校方对该赔偿数额无法接受。随后,顾永超带领袁某和其儿子小淼一起来到禹州市人民医院口腔科,详细询问小淼后期治疗情况,结论是:小淼最多需要20000元治疗费用。接着,顾永超督促校方联系保险公司尽快理赔。在文殊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懈努力下,校方主动提出,不仅愿意提前垫付治疗费,而且多支付5000元给小淼。事后校方再通过诉讼渠道依法追索保险公司。袁某对此欣然接受。
6月28日上午,在文殊司法所调解室,校方负责人将25000元现金递到了袁某手中,双方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没有你们司法所的帮忙,这件事还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解决呢!”接到赔偿款的袁某感慨地说。(张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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